航空审美文化研究中心工作职责与管理
 
发布时间: 2017-12-15 浏览次数: 61

          航空审美文化研究中心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,开展跨学科、跨界融合研究,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,本中心工作职责与管理如下:

一、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

航空审美文化研究中心由学校进行宏观指导、规划和统筹,以艺术学院为建设主体,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。

二、中心主任的职责

研究中心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在相关学科领域及行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。研究中心负责人职责包括负责研究中心的申报,建设规划和方案的制定,建设任务的分解与落实等。

三、中心成员的职责

1.遵守宪法法律,学风端正、治学严谨、公道正派;

2.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,教学科研能力较强,在专业研究领域具有良好的声誉。

3.关心学校航空建设和发展,有参与航空审美文化研究的意愿和能力,能够正常履行研究工作职责。

四、优势特色管理与服务

1.加强对航空审美研究特色优势的建设,采用项目管理方式,努力建成特色优势的研究领域。

2.加强科研组织管理,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、评审、结题工作。制定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计划,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科研项目。

3.根据学校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,建立自我评估机制,考核工作规划与实施、教师科研团队、科研管理等情况。坚持以评促建,年初制定工作计划,年底总结工作情况,促进航空审美文化研究中心建设的提高。

 

 

滨州学院艺术学院

航空审美文化研究中心

2017年12月